女性如果患有有輕度腎炎,還在治療期間是不建議做試管的,因為治療期間會使用藥物可能會與試管藥物藥效相沖,影響療程,再一個妊娠期的生理變化會加重腎臟的病變,導致腎損傷加重,容易發生先兆子癇等嚴重的妊娠併發症會對女性和試管嬰兒造成威脅,建議患者在治療好腎炎後,並且停藥時間在半年到一年以上在進行試管。
慢性腎炎一般較嚴重,因其病情遷延,病變緩慢進展,可有不同程度的腎功能減退,部分病人最終將發展為終末期腎臟病,患者會出現血尿、蛋白尿,或者是水腫的問題,如果不及時治療,可能會發展成為慢性腎衰竭,這個時期是堅決不能做試管的,在病情不穩定的情況下懷孕風險很大,很可能會威脅到生命安全。
無論是輕微的慢性腎炎還是嚴重的腎炎,在治療期間都會長期的服用藥物,有一些激素免疫抑制劑對於胎兒的發育是有影響的,這時候做試管嬰兒,胎兒的畸胎率,還有早產率,死產率相對比較高一點,不僅對胎兒不好,還可能會加重女性的病情,所以不建議女性在腎炎治療期間做試管。
一般慢性腎炎患者的病情穩定,且1-2年之內不需要服用藥物,沒有復發的話才考慮要試管嬰兒,需要積極配合醫生進行身體檢查與調理,以使其達到最佳助孕標準,從而提高試管助孕成功率,懷孕後還要加強孕期還有後期的一些檢測,複查腎炎是否在控制範圍之內,同時還要注意預防感染。
慢性腎炎患者對妊娠的承受能力,取決於患者血壓控制情況以及腎功能不全的程度。血壓正常、腎功能正常或輕度不全者,通常是可以安全的渡過孕期的,一般血壓正常、腎功能正常或輕度不全者,是可以做試管生育的,但如果病情比較嚴重,建議患者病情好轉後,等醫生進行評估風險後,在進行試管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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