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卵泡期促排卵方案在臨床運用後,黃體期促排是卵巢儲備低女性的又一“救命稻草”。但是,黃體期方案與卵泡期促排卵方案有一定的不同,不僅時間上不同,用藥也有所不同。那麼,在黃體期方案中要如何用藥?下面來詳細瞭解一下。
黃體期促排方案,即自然週期或者微刺激方案的患者在取卵後,繼續服用克羅米芬(或來曲唑)及注射人絕經期促性腺激素(HMG)使小卵泡繼續發育成熟,隨之行第二次取卵的方法,稱之為黃體期促排卵。
從黃體期方案流程上看,一般自B超明確排卵或取卵術後3天左右開始,當B超提示卵泡直徑小於等於10mm時開始促排用藥,監測發現卵泡發育至大於等於17mm後予以絨促性素扳機,36小時後取卵。
具體用藥要結合採用的哪種促排方案,若是黃體期長方案則自進週期日開始,連續注射14天短效GnRH-a製劑(曲普瑞林)0.05-0.1mg/日,14天后返院,如達到垂體降調節標準,Gn啟動,以下是試管降調標準:
GN啟動即控制性促排卵階段,應用促排藥物促使卵泡生長,一般約10~12日左右,但具體應用時間根據個人卵泡生長情況而定,卵泡生長至直徑17~18mm後打“夜針”,夜針後36小時取卵手術。
總之,黃體期方案的優勢明顯,臨床上為那些卵巢功能低下的女性增加了一次取卵機會,克服了卵泡期超排卵弊端,減少對女性身體的傷害,特別適合卵子數量少、卵巢功能不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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