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懷孕後有時候很難顧及工作,特別是一些需要請假的女性,基本上無法處理工作上的事,此時有的單位會因為這個原因辭退孕婦,國家為了保護女性職工的權益,也出臺相關法律保護懷孕的女性,在孕期公司不得辭退孕婦,否則就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等。
在實際社會中,女性員工在職場上會遇到更多的麻煩,尤其是在懷孕生子的時候,可能會遭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如果是女性在懷孕期間被辭退,公司需要向女職工賠償以下方面的補貼:
違法解除勞動關係需要賠償金,相當於2倍的經濟補償金,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為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
單位在產上假之前辭退懷孕職工,應支付產假工資,具體金額為產假128天×津貼或工資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
公司辭退孕婦除了需要賠償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之外,還需要按照公司規定將工資和加班工資應一井發放。
上海孕婦被辭退賠償標準和國家標準是一樣的,公司違法解除與孕婦的勞動合同,將其辭退的話,則此時應當支付賠償金,一般賠償金就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以北京一位女職工為例,她在懷孕期間非自願離職,獲賠3.6萬元。
若懷孕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要看是在什麼情況下被辭退的,才能確定補償標準。
勞動者在被公司辭退後發現懷孕,如果公司屬於違法辭退的,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或者由公司依法支付賠償金,如果屬於過錯性辭退的,則不能要求公司賠償或者補償。
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不確定的可以諮詢律師,看看自己的情況屬於哪一種,才能知道能否索要賠償。
產假是孕婦在生產後可以合法享受的假期,很多女性對於產假並不瞭解,只知道能夠在生產後休息一段時間,其實產假還可以提前休,而且按照個人情況不同,產假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如果對於產假並不瞭解的話,最好是瞭解以下孕婦必知的產假規定:
4、公司辭退孕婦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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