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辭退孕婦賠償金標準一覽,非自願可獲賠近4萬

女性懷孕後有時候很難顧及工作,特別是一些需要請假的女性,基本上無法處理工作上的事,此時有的單位會因為這個原因辭退孕婦,國家為了保護女性職工的權益,也出臺相關法律保護懷孕的女性,在孕期公司不得辭退孕婦,否則就需要賠償經濟補償金等。

公司辭退孕婦賠償標準公佈

公司辭退孕婦的賠償金標準

在實際社會中,女性員工在職場上會遇到更多的麻煩,尤其是在懷孕生子的時候,可能會遭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如果是女性在懷孕期間被辭退,公司需要向女職工賠償以下方面的補貼:

1、經濟補償金

違法解除勞動關係需要賠償金,相當於2倍的經濟補償金,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為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

2、生育費用

單位在產上假之前辭退懷孕職工,應支付產假工資,具體金額為產假128天×津貼或工資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

加班工資孕婦補償金之一

3、加班工資

公司辭退孕婦除了需要賠償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之外,還需要按照公司規定將工資和加班工資應一井發放。

當身為孕婦的女員工,在懷孕期間被公司辭退的話,那麼是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賠償的,如果在用人單位賠償不合理的前提下。如果用人單位仍不理會,那麼還可以向法院發出訴訟申請,或者可以求助於勞動仲裁部門。

上海孕婦被辭退賠償標準

上海孕婦被辭退賠償標準和國家標準是一樣的,公司違法解除與孕婦的勞動合同,將其辭退的話,則此時應當支付賠償金,一般賠償金就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以北京一位女職工為例,她在懷孕期間非自願離職,獲賠3.6萬元。

李女士系某科技公司員工。公司規定員工五天以上病假,需開具三甲醫院證明,如因急病無法請假,在病假結束後的一個工作日內銷假。李女士在釘釘發起病假申請,時長為5.5天,請假事由為:“妊娠反應,需要休息”,並提交診斷證明:“休息貳周,北京美中宜和婦兒醫院”。公司認為李女士沒有提交三甲醫院開具的證明,因此向李女士送達《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公司在明知李女士懷孕的情況下,在李女士申請休假後未予及時處理,存在一定過錯,後又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關係,明顯違反前述法律規定,缺乏用人單位對懷孕職工應有的關懷,公司解除與李女士的勞動關係缺乏制度和法律依據,應向李女士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36000元。

若懷孕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具體要看是在什麼情況下被辭退的,才能確定補償標準。

被公司辭退後發現懷孕怎麼賠償

勞動者在被公司辭退後發現懷孕,如果公司屬於違法辭退的,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或者由公司依法支付賠償金,如果屬於過錯性辭退的,則不能要求公司賠償或者補償。

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不確定的可以諮詢律師,看看自己的情況屬於哪一種,才能知道能否索要賠償。

孕婦不可不知的產假規定

產假是孕婦在生產後可以合法享受的假期,很多女性對於產假並不瞭解,只知道能夠在生產後休息一段時間,其實產假還可以提前休,而且按照個人情況不同,產假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如果對於產假並不瞭解的話,最好是瞭解以下孕婦必知的產假相關規定:

產假是國家為女性職工推出的合法假期,也是女性職工的基本權益,如果公司不能保證女性享受這份權益,可以有權通過法律等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關於產假,各個地區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要根據地區情況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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