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女性生了孩子之後為了更好的照顧孩子,主動向單位離職,這其實不是一種理智的行為。因為我國對哺乳期要餵養孩子的女性有一定的政策支援,她們可以在哺乳期申請工作時間回家餵養寶寶,這期間的工資照算。但是主動離職不僅享受不到這種待遇,還可能影響生育津貼的發放以及哺乳期的工資,因此在沒考慮清楚之前一定不要盲目提出離職。
對很多在職女員工來說,哺乳期上班確實對餵養寶寶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很多人會以離職作為解決餵養問題的唯一方法。但是現在不僅有政策支援可以在哺乳期回家餵養孩子,一些家離得比較遠的在職女員工完全可以買一個儲存哺乳的箱子,在工作期間將母乳擠出儲存好,然後帶回家給孩子當第二天的食物。
總而言之哺乳期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隨意離職,因為我國有法律規定,單位在女職工哺乳期內不能降低基本工資,也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這個規定保護了哺乳期女職工的利益,如果單位因哺乳而降低女職工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需要賠償女職工。
而員工自行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不算違背法規,因此不需要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這條法規同樣適用於哺乳期女性職工,如果她們主動提出離職,不僅社保會停,而且還沒有進行生育津貼的申請或者申請了還沒有發放的情況下,會受到影響,特別是通過公司渠道發放的途徑,會直接影響生育津貼的領取。
哺乳期自動離職不能領取賠償金,也不會有失業補償金,這其實是一種得不償失的行為。雖然哺乳期女職工能獲取的工資比較少,但是職工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單位進行支付,因此哺乳期不要主動離職,及時合同期滿,也不要自己走,如果是自己離職什麼都拿不到,而單位不願籤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還能申領失業補償。
對於女性職工而言,哺乳期是每個人都會面對的問題,很多人會在哺乳期選擇離職,但是多數人都沒有考慮清楚。其實哺乳期離職除了不能領取相應的經濟補貼之外,還存在其他的壞處,下面就給大傢俱體介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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